摘要:为了与国际司法制度接轨,我国在1986年12月2日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(试行),以法律的形式对企业的破产事宜做了一些具体规定。可以看到,在第一、三条中规定: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,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,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。在第二章第七、八条中又规定,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,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。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,应当提供关于债权数额,有无财产担保及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,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,可以申请宣告破产。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时,应当说明企业亏损的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