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基于财政部对医药企业会计信息专项检查这一准自然实验,检验政府财会监督对医药企业研发操纵的治理效果。研究发现,政府财会监督可以有效抑制医药企业研发操纵,这种治理效应主要来自于“内外兼修”的两个作用机制:一是作为医药企业内部治理的补充机制,从而对医药企业的研发操纵产生治理效应,研究发现,在医药企业内部控制较弱、独立董事治理能力较差时,政府财会监督对医药企业研发操纵的治理效应更显著;二是,作为外部监督的协同机制,从而对医药企业的研发操纵产生协同治理效应,研究发现,当媒体监督或税收机关监督等外部监督越强时,政府财会监督对医药企业研发操纵的治理效应越显著。进一步研究表明,政府对医药企业的专项财会监督还具有行业警示效应,研究发现,与未被实施财会监督的其他行业相比,接受政府财会监督的医药行业的研发操纵显著更低。因此,政府财政部门在进行财会监督时,应根据企业内部治理的状况、外部监督的强弱,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督措施。